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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黃家孝 我在2000年7月9日進京上訪,在火車上被惡警劫持,送到本地看守所關押15天。惡警叫我寫“保證”,我不寫。後來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,子女代我寫了“保證”,我被罰了500元所謂的保證金,才被釋放回家。同年12月,我又進京上訪,在火車上被惡警劫持,送到本地看守所關押52天。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,我子女再一次代我寫了“保證”。2001年12月28日我在家�堙A單位保衛科和派出所惡人來抄我的家,抄走了大法書和師父法像,還把我送到看守所關押16天,罰了我1200元錢,又叫我子女代我寫了“保證”。由於我學法不深,被舊勢力鑽了空子,以為子女代寫的“保證”與我無關。通過學法和與功友交流,我悟到這是符合了舊勢力的安排。嚴正聲明:以上我子女代寫的“保證”全部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只走師父安排的正法之路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7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8/3/10760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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