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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孫文清 2001年春天,街道書記等4人來找我,讓我寫“不去北京,不和別人聯繫”的保證。由於我學法不深,沒有認識到這是犯罪行為,就寫了“保證”。看了《明慧週刊》登載的《認清中共惡黨本質,否定單位代寫保證》一文,對我震動很大。在此我嚴正聲明:過去所寫的一切“保證”全部作廢。今後緊跟師父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做一名真正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7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8/5/10775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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