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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宋小格 2001年我被邪惡非法抓進看守所,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,家人代我寫了“不煉了”的保證書。我現在認識到:這也是邪惡對我的迫害。現在聲明:那一切全部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7月2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8/5/10775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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