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吳蘭英 99年7.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迫害大法的時候,由於當時自己怕心太重,燒燬了師父的法像和大法書,這是對師父、對大法的不敬,罪過如山、如天。嚴正聲明所做的作廢。決心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彌補過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7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8/5/107755.html |
|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|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