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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雷艷霞 我在勞教所時,在邪惡的迫害下,多次違心的寫了“決裂書”;在回家之前又在“詢問勞教所情況書”中默認了勞教所所寫的內容,簽了字,當時所有的行為完全不是一個修煉人的行為表現。為此,我鄭重聲明:我在勞教所所說、所寫的一切違背大法的話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7月3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8/6/1078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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