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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紀艷香 2003年由於被惡人舉報,我被迫離家出走。在邪惡的迫害下,我丈夫為我寫了“不煉功”的保證書。我嚴正聲明:我的家人為我所代筆的簽名及寫的“保證書”全部作廢。我要在證實大法的路上不斷精進,與同修比學比修,用實際行動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。不辜負師父對我們、對眾生的慈悲苦度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7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8/6/1078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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