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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倪菁華 99年邪惡迫害大法以後,我因怕心及求安逸心重,在邪惡的高壓、威脅和利誘下,默認了邪惡要我“不修煉”的保證,並在上面簽了字。2000年9月,我被邪惡再一次綁架,並被勞教三年。在看守所和教養院,在邪惡的壓力下,我用常人心寫過幾次不符合大法標準的文章。特別是在教養院,我違心的被洗腦,寫了邪惡的“三書”。鄭重聲明:在被邪惡迫害期間所說、所寫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。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,堅信大法,走師父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8月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8/7/10788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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