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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包興 98年末我十三歲,還在念初一,因母親得法了,我也有幸走入了修煉的行列。每天到煉功點煉功,偶爾到同修家看講法帶,感受到了法的神奇威力和師父的慈悲。99年4.25過後的一個月,校長找到我,並且大聲的訓斥我,說我被矇騙了,當時由於怕心很重,就說了我“不煉了”的話,辜負了師父的慈悲苦度。2003年在師父的點化和母親的鼓勵下又回到了大法中來。但後來回想以上行為還是違反了大法的標準。現在我鄭重聲明:以前所有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從今往後堅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緊隨師父,一修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8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8/8/10794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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