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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葉瑞娟 我是1997年得法的,得法後,纏身多年的疾病消失了,心性有所提高。可是由於學法不認真、不精進,人心太重,長期被邪惡迫害,做了大法弟子絕對不能做的事,在高壓下違心的給邪惡寫過“三書”、簽過名。事後痛苦、後悔至極,我對不起大法,對不起慈悲苦度的師尊。嚴正聲明:我在看守所、洗腦班和其它場合所寫、所說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。我決心按照師尊的教誨,立即爬起來,認真學法,精進不已,去掉人心,努力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7月2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8/9/10801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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