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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郭連菊 我於1998年修煉法輪功,因我學法不深有漏,讓邪惡鑽了空子,遭到了邪惡的迫害。2002年我被抓進公安局,被搶走了一本《轉法輪》及磁帶。我丈夫因為怕心,把家中的書、磁帶還有師父的法像給燒了。進洗腦班後,因聽信叛徒的話,我又把家中的一本大法書給交了。這是我犯的罪。通過學法,我認識到我的所作所為不符合大法標準,在此聲明全部作廢。我還要緊跟師父走,一定要做好三件事,圓滿隨師父回家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8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8/9/10801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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