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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吉梅 我在2005年7月4日發“九評”真像材料時被人舉報,由當地公安局來5名警察長時間圍攻、恫嚇,逼我孫子寫“保證書”,然後惡警強行拽我手指按手印,這一切完全是強迫我做的,逼我做的,我堅決不承認,特此聲明一律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7月3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8/12/10820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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