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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桂芝 我是98年7月份得法的。得法後,身心健康,精神上非常好。所以在邪惡犯罪集團破壞大法時,我進京證實大法。被公安帶回來後非法拘留。當時自己學法不深,還有很多執著心沒有放下,在壓力面前寫下了“悔過書”。在此我聲明一律作廢。今後我要加倍彌補過失,努力學好法,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,堅修大法,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0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0/12/1787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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