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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鄭桂華 我今年67歲,1998年得法,學法後全身的各種病都好了。99年7.20江氏集團迫害大法後,由於學法不深,我做了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的事。2002年十六大時,鎮政府幾個人把我從家�堭j行抓走,惡警打罵我,強迫我寫了“三書”,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。鄭重聲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8月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8/14/10835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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