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
   
網站導航

  • 實事報導
  • 真相資料
  • 修煉
  • 技術參考
  • 專題







  • 首頁 > 實事報導 > 嚴正聲明 > 名單

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曲淑芬

    以前我有多種疾病,花了不少錢也不見效。97年修煉大法後身體一身輕,也不用花錢治病了,生活上也比較充足了。我於2000年進京護法,被抓回後,又被非法拘留一個月。丈夫和小姑為了把我要回,被逼代我寫了“不學不煉”的保證,我也沒說甚麼,稀裡糊塗的跟著回家了。回家後想起這事,我真是後悔極了,覺得對不起師父,對不起大法。現在我嚴正聲明:所說、所做的對不起大法的一切事全部作廢。今後要做好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5年8月1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8/15/108463.html

    關於我們     聯繫我們
   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