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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霞金英 我今年78歲,1997年得法,得法前一身病,得法後不長時間渾身一身輕。1999年7月20日江氏流氓集團非法鎮壓法輪功後,我被叫到大隊按了“不煉功”的手印。通過學法和與功友的交流,我知道做了不應該做的事。我對不起師父,對不起大法。嚴正聲明:在高壓逼迫下所說、所做、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重新回到大法中來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7月2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8/16/10848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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