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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袁啟瓊 7.20邪惡迫害大法後,因堅持在公開場合煉功,先被非法拘留,後又被非法判三年勞教。在勞教期間被惡警安排的吸毒人員包夾,每天強迫完成很重的工作任務,否則重罰。家人為見我一面被惡警勒索200元錢,見面時還不准說話,後被強行洗腦。釋放後,邪惡常常三天兩頭登門騷擾迫害,我因還堅信大法,邪惡把我強行綁架到洗腦班迫害,強迫我寫了“三書”,我深感對不起師父和大法,在此嚴正聲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我要加倍彌補,做好三件事,堅定正念,緊跟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1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8/17/10860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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