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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先添 我從看守所出來時在我的取保候審書上的“不出管轄區”等上簽名,在派出所留下手腳印和在派出所的“幫教書”上簽名,嚴正聲明不符合大法的一切材料全部作廢。跟隨師父走大法弟子應該走的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7月2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8/17/10860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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