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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方荷香 2000年2月,我因去北京上訪,被非法拘留15天,家中所有大法書和師父講法錄音帶都被邪惡抄走。2001年,我去公安局想要回大法書,被強行送到洗腦班。在高壓迫害下,由於當時學法不深,悟性差,說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說的話,並寫了“保證”,使大法蒙受損失。我對不起大法,對不起師父。特此嚴正聲明:2001年在洗腦班所說、所寫全部作廢。今後要多學法,做好三件事,走正、走好證實法的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6月1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8/18/10862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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