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史長虹 2001年7月2日單位領導們把我從單位騙到勞教所進行15天的強迫洗腦,在那�堣ㄜ蒬\我與外界聯繫,24小時有人監管,讓被關押在勞教所裡的叛徒對我進行每天十多個小時的疲勞戰,輪番地把他們在那�堛漕葬帘鳩皒ㄓ勾憿A前八天我堅定地用正念排斥它,但後來由於我帶著一些沒有修去的觀念,沒有在法上認識法,使我正法的正念不由得慢慢消失,接受了他們的邪悟,做了一個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、也絕對不能做的事,侮辱了大法,對不起慈悲苦度的師父,給自己修煉所證悟到的抹了黑,沒有走好這一步,這是我的恥辱。現在我嚴正聲明,我在2001年7月在勞教所“洗腦班”所說所寫的一切作廢。 李洪志師父是慈悲偉大的,法輪大法是正法,是宇宙大法、高德大法,我堅信“真、善、忍”宇宙根本特性,堅修大法心不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0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0/13/17939.html |
|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|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