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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楊寶民、劉建華 2001年3月,妻子被非法劫持到看守所期間,我每天都提心吊膽的過日子,加之害怕,我叫親屬把5-6本大法書和其他一些相關的書籍都給燒了,不能燒的,就丟在廁所中。我對大法犯下了滔天大罪,還給惡警們簽過字,寫過“擔保書”。特此聲明:以前所說、所寫、所做的一律作廢。彌補過失,堅決制止邪黨對法輪功的迫害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8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8/18/10862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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