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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賈俊芳 我從97年開始煉功。99年大法受邪惡迫害時,7.20我去北京請願回來後在派出所寫過一次“保證書”,踩過一次師父的照片,一律聲明作廢。與舊勢力決裂,走師父安排的路,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8/20/1087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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