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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王艷華

    我在99年7月22日,被惡警非法抓進了派出所,由於學法不深,正念不足,違心的寫了“不學法輪大法”的保證書。我對不起師父,對不起大法。我嚴正聲明:我所寫的“保證書”一切作廢。緊跟師父學大法,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,一修到底,永不變心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5年8月8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8/21/10884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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