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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林鈞蘭 2005年7我被抓到派出所。家人在被逼下到派出所叫我“不煉功了”,我說“辦不到”。他們說:“你在家煉功,別出去發資料,行不行?”我糊里糊塗的答道“行”。也不知道惡警寫的甚麼東西,家人對我的連推帶拉,扯著手指按了手印。這樣我回了家。我嚴正聲明:在強迫下,非我自願的按的手印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到底,繼續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8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8/22/10890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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