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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志水 我在勞教回來後,被非法判刑,在這期間,我又寫了違背大法的文字,心中痛悔,在此我嚴正聲明:在被高壓迫害下所說、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論、文字、行為全部作廢。今後我要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,堅修大法,做好師尊交給的三件事,努力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8月1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8/22/10890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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