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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曉華 我於98年7月得法。為了抵制邪惡的“洗腦班”,至今流離失所。在今年五月的一次洪法活動中,被當地惡警抄家並送進了看守所。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執著太多,首先在拘傳證上簽了字,後又在刑拘證上簽字,在看守所裡也沒守好心性,順從了邪惡,背了“監規”;在取保候審的單據上同樣也簽了字,給大法造成了損失,特別是近段時間看了網上其他功友的體會,更覺汗顏,沒有走好正法的進程。今後的日子裡一定要認真學法,在講清真像、揭露邪惡、助師正法中做好自己應該做的事,實現自己的誓約!在此嚴正申明,以前說過、寫下的所有不利於大法的話,以及被邪惡照的像和手指紋,全部作廢,不予承認。加倍彌補自己的過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0月1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0/14/1797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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