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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蔡麗雲 2004年9月29日我被綁架到洗腦班。在被迫害期間,由於自己正念不足,沒有站在法的基點上認識和對待,從而做出了對師父、對法不敬的事。嚴正聲明:在洗腦班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我將抓緊時間學法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徹底與舊勢力決裂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8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8/23/10896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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