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洪成 我從99年至2005年被8次拘留、3次教養。在被非法迫害中,我做了對不起大法、對不起師父的事,誹謗了大法和師父,順從邪惡,簽過字,還寫過“保證書”,按過手印。嚴正聲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洗刷污點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8月1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8/23/108962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