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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廖新群 2000年11月,我因發真像資料被邪惡綁架,並被非法判勞教一年。在嚴重的迫害下,我神志不清,被迫寫了所謂的“不煉功”與“悔過書”之類的東西。2001年底回家後,我繼續修煉。2004年2月,因發真像資料,我再一次被惡警抓。經過嚴重的迫害,我的執著心出來了,身體出現了病態,被邪惡鑽了空子,做了一個修煉人不應該做的事。通過看《明慧週刊》,我才知道這個問題的嚴重性。我現在嚴正聲明:在高壓迫害下,神志不清時所說、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。我要堅定修煉大法,彌補自己給大法帶來的損失,抓緊時間做好三件事,堅決徹底擺脫舊勢力的一切控制,正念正行,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8/24/10903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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