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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趙桂華 2002年6月,我由於張貼向世人講清真像的標語被惡人非法抓捕。6月26日,邪惡把我關進了勞教所,並非法判了我監外執行兩年,把我放回家半個月後,它們又叫我寫“認識”,當時自己學法差、悟性低,再加上自己有怕心,於是便與它們妥協了,寫了“認識”,走了彎路。現聲明:以前所寫的“認識”全部作廢。我要加倍彌補對大法造成的損失,努力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8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8/26/10914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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