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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艷領 派出所惡警私自進家時發現並拿走了一張師父的照片,我也因此被單位非法抓去,被非法關押半天並罰款。他們讓我寫“再不修煉”的保證書才放人。由於當時有怕心,有執著,想回家,就寫了“保證”。我知道大法好還是配合了邪惡,給自己的修煉留下了污點。我現在聲明從前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標準言行全部作廢!加倍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,做師父合格的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8月2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8/28/10929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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