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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於永祺 2002年10月,我在做大法真像資料時,被共產邪黨非法劫持,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5個月,被非法判勞教兩年。後來我正念走出。在此期間,由於沒有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,寫了所謂的“三書”和說了對不起大法的話,被邪惡騙出同修的名字,給同修造成了傷害和損失。為此我嚴正聲明:自己過去所做、所說的對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我一定要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堅修大法不動搖,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,走好師尊安排的修煉道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5月3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8/29/10935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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