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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周軍玲 由於學法不精進,有許多的執著放不下,不能在法上認識法,被邪惡鑽了空子,在派出所、看守所、勞教所裡寫了一些對大法、對師父不敬的話,寫了“悔過書”、“保證書”、“揭批書”。所以我聲明:被非法關押在派出所、看守所、勞教所期間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材料全部作廢。洗刷自己的污點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5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8/29/10935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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