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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羅冬梅 2001年我女兒去北京證實大法。回來後,單位要她寫“悔過書”,我女兒沒寫。我讓他人代我女兒寫了,又代她交到單位上。我在此鄭重聲明:我以上違背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。我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。我要堅定的走好師父安排的修煉道路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8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8/29/10935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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