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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鄭良友 我於1997年得法,由於我住的地方離單位較遠,單位不知道我煉法輪功。迫害開始後,在“三講”期間,由於學法不深,怕被迫害,我不敢承認自己是煉法輪功的,而說“自己也是剛聽說法輪功的”。當時未能給大法說一句公道話,也未能為還師父清白說一句公道話。多年以來,我一直為這事心�堳傶纗L,很內疚。現嚴正聲明:以前所講、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話全部作廢。今後要努力學好法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8月2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8/30/10942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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