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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楊懷英 我是97年得法的,由於自己不肯放棄修煉,經常被廠裡叫去辦洗腦班。後來我到外面打工,中共邪黨開十六大的時候,又把我叫回去辦洗腦班,我的丈夫怕我回不來了,逼我寫“保證書”,我不寫,他就寫好了強迫我抄,我不抄,後來我發火了,心性沒把握住,雖然沒有寫攻擊的話語,但是,這是我修煉路上的一個污點。我嚴正聲明:以前所說的每一句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話全部作廢!做好師父說的三件事,勇猛精進,堅定的跟著師父走!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8月2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8/30/10942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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