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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吳夢玲 我是98年9月得法的,在沒得法之前一身疾病,自修煉法輪大法後身體很快就得到了康復。但99年7.20中共惡黨開始迫害法輪功後,居委會和派出所天天上門逼迫寫“保證”,由於沒有學好法,就以常人的想法做了不該做的事,寫了“保證”並簽了名。現我嚴正聲明過去所寫的“保證”和簽名全部作廢。堅定修煉法輪大法,做好三件事,做一個真修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8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8/30/10942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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