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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谷志剛 在2000年春節剛過,我就去了北京天安門證實法。回來在拘留所被非法關了半個月。出來時雖然自己沒有寫甚麼“保證”,但單位代我寫了“保證”。在以後的幾年中自己修的不夠精進,做的也不是太好,後來家人代我寫了“保證”,現在我明白了這些都是自己的污點,特此發表聲明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8月2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8/30/10942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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