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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樊梅香

    我自2000年10月去天安門上訪未成,回家後卻被當地公安局非法逮捕,九個月後又改判勞教三年。在勞教所,由於學法不深,怕心太重,導致失去自我,半推半就被洗腦。現在有機會再次看到大法資料,自覺對不起良心,愧對大法和師父,深感自己學法太差。嚴正聲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從頭開始,紮紮實實修煉自己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好的三件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5年8月26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8/31/10948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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