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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胡淑賢 我現年52歲。因我1998年修煉法輪功,在1999年7月20日後,由於江氏610邪惡集團的強化迫害下,罰款350元,並辦強行洗腦班洗腦,我嚴正聲明:洗腦班所寫“保證書”作廢。加倍補償給大法帶來的一切損失,堅修大法志不移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8/31/10948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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