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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淑玲 本人1999年由於到北京告訴政府法輪大法好而被非法拘留在派出所,在拘留期間受到派出所惡警的毆打、恐嚇、逼供、威脅和精神折磨等。於是為了離開拘留所就寫了個“保證”,違心的說“不修煉了”等等,現聲明作廢。今後,我要提高修煉的心性,做好三件事,早日功成圓滿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6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9/1/10954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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