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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閆書娥 我是98年得法的,得法前身體一直不好,學法煉功後身體健康,心情舒暢,受益良多。自99年7.20以來,我居住地區的派出所、居委會多次到我家威逼、恐嚇,使我承受不住壓力,在神志不清的情況下,做了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,違心的寫了“保證”之類的東西。在此我嚴正聲明:在迫害中自己所寫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儘自己最大的能力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8月2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9/2/10954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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