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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林婉玉 本人因發真像資料被非法抓捕,在當地派出所雖然沒有寫“保證書”,也告訴他們法輪功的真實情況,但是派出所的工作人員要我做指模和照相時,因當時正念不足,做了作為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。為此,本人在此鄭重聲明:當時正念不足下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所為統統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8月2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9/2/10954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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