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承芳 我是個剛剛學法幾個月的新學員。幾天前,我媽(大法弟子)因看師父的講法錄像,遭惡人舉報,被惡警抓走。因我學法不深,親情放不下,所以在惡警面前說了句:“不讓煉就不煉唄。”話剛出口就知道不對了,關鍵時刻不但沒能證實法,反而給大法抹了黑。嚴正聲明:在惡警面前說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話作廢。加倍彌補過失,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,走好自己的修煉道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8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9/5/109791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