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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娟 我在勞教所期間,在惡警強制洗腦的迫害下,由於修的不好,不能在法上認識法,對師父和大法犯下了不可饒恕的大罪。嚴正聲明:我所說、所寫的一切對不起大法與師父的語言和文字全部作廢。修煉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8月3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9/5/10979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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