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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程地英 我於97年得法。99年7.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大法以後,公安刑警隊、派出所等惡人闖進我家,非法抄家,我被綁架到派出所,被非法關押了幾天,並被罰款。在邪惡的壓力下我寫了“不修煉”的保證書。我現在嚴正聲明:在派出所所寫“保證書”及自己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洗刷污點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6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9/6/10986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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