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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孫麗麗 我於95年正月有幸大法。99年7.20以後邪惡開始迫害大法。2002年,我被派出所綁架,在邪惡的迫害和逼迫下我寫了“保證書”。我現在嚴正聲明: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我一定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隨師尊一修到底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7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9/6/10986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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