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黃永華
以往被壞人逼迫簽對大法不利的字,現聲明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
聲明日期:2005年9月3日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9/8/1100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