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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黃金蓮 2005年6月28日因惡人舉報,我被610抓進看守所。關押11天後,丈夫到政法委講好話,為此受到刺激,當晚回家就病危。送醫院時,醫生說只有準備後事了。此時經過親人交涉,到了晚上11點多,惡警才把我從睡眠中叫起,說要我簽個名就回家。當時我沒搞清楚,就在取保候審上簽了字。這是法沒學好的表現,執著太重,符合了舊勢力的安排。嚴正聲明:所簽的字作廢。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7月3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9/10/1101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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