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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喬桂芝、高崇彥 我是1997年9月份有緣得法,得法後身體健康。到1999年7月21日邪黨瘋狂殘酷迫害法輪功,由街道派出所,單位三番五次到家找,我說過“不煉了”,我聲明作廢。在2000年底,派出所又到我家,我不在家,讓我愛人代替寫“保證書”,今日聲明作廢。今後努力學法,堅定正念,做好三件事,穩步走好最後的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9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9/11/11016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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