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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仙仙 我不是大法弟子。在2001年,我妹妹到北京證實法,拘留一段時間後,讓家屬寫“保證書”,當時我妹不讓我寫,但派出所不管你那個,只要寫就放人,否則人就再送回拘留所。當時我很著急,我也知道大法好,可不寫派出所不讓走,沒辦法,我違心的寫了“不煉功”的保證。現在回想起來,共產黨很惡毒的了,它不但迫害大法弟子,還迫害老百姓,它不讓老百姓有生的希望,它讓老百姓都跟它走,等法正人間的時候,都是它的犧牲品,我不同,我知道大法好,我也要煉法輪功,他是讓人向善,做好人,是宇宙大法,所以我寫的“不煉功”的保證作廢。今後也利用機會告訴人們大法好,彌補過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8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9/11/11016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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